耿斌:用忧患的意识守护永恒的矿产权利财富

来源:富迪 作者:耿斌律师

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矿产资源的价值属性,人类对矿产资源的依赖程度决定着矿产资源需求市场的供求平衡,谁拥有足够的矿产资源储备,谁就拥有对矿产资源市场的话语权,就意味着拥有永恒的财富。这也就导致人类对矿产资源占有欲望的不可控制性,从而引发战争、掠夺等国际重大事件的发生。对已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维护,应对他人对自己掌控的矿产资源的侵害和掠夺,成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个人或组织通过国家规定的形式、程序取得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等条件下进行规定形式的开采,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价值回报。但是,因为矿产资源稀缺的本质属性和诱人的利益价值回报,导致各种人员对于矿产资源的争斗从来没有停止过,各种采矿权纠纷层出不穷,随着矿产资源价值的飙升,愈演愈烈,如何有效掌控已有的矿产开采权、如何有效守护已有的矿产权利财富,成为每个采矿权人——“矿老板”必须面对的问题。
作为矿产资源采矿权人,必须要用一种“忧患”的思维方式,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从而维护企业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守护属于自己的权利财富:
1、及时关注和合理推断国家关于矿产资源调整的政策信息。
2009年山西煤矿整合的风暴即将过去,“山西模式”成为矿产资源行业整合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它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关于山西煤炭行业整合模式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是非争论,而是要促使我们及时思考、快速应对。不管你愿不愿意,矿产资源行业整合的脚步已经愈行愈近,如何保证自己的采矿权完整、如何守护已有的矿产开采权,如何最大限度的保全已有的权利财富,以一种难以抗拒的方式,成为每个采矿权人不容回避的问题。
我们认为:“山西模式”是煤炭行业整合的前奏,不会嘎然而止,而是会顺势推进,其范围也不仅限予煤炭行业,而是会波及整个矿产资源范畴,从而推开我国矿产资源行业整合与控制的大门。
2、完善自身管理团队,厘清采矿权主体关系,尽可能确保对采矿权的高度控制。
我国矿产资源分散的分布形式以及以私人开采为主的行业特性,决定了采矿权存在各种方式转让的行业诟病,登记的采矿权主体与实际开采人不符的情形大量存在。采矿权主体关系不明导致纷争不断,在现在行业整合脚步加快的背景下,一边是大型企业虎视眈眈、一边是内部无休止的利益之争,使很多矿业企业处于一种“内忧外患”的不利地位,无力应对行业整合的大势需求,使自己处于一种危机四伏的不利境地。因而,攘外必先安内,完善自身管理,也就成为将来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要求。
3、对行业前景和行业特征进行系统的研究,找出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战略规划和策略。
生存和发展是艰难的,商场如战场,没有准备和规划就不谈长久的发展。矿产资源行业兼并或收购,将成为行业内永恒的话题,“大鱼吃小鱼”的生存格言将再次成为行业生存的必须选择。是兼并别人还是被人并购?将成为每个矿产企业战略决策中重要的定位,并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战略规划和策略,以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算兵临城下,也依然有讨价还价的筹码,也依然有从容的应对。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国家对矿产资源进行政策调整的紧要关头,作为一个有着带领企业茁壮成长义务的矿产开采权人,是做准备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