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就是为企业安装防火墙

有人认为,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是多余的,律师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不能给企业带来利润,支付律师顾问费直接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

我不同意上面的观点。

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告诉我:律师和企业的利益是共同的,企业发展了,盈利了,是律师和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律师和企业的共同目标。律师的工作本质就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安心的赚钱、平稳的发展,扫清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障碍,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在社会规则和法律规则下,健康的、积极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回报投资人、回报社会。

思路决定出路。律师身份角色的时常变换决定了律师思维的正反性。一个出色的律师的价值就在于律师首先看到的是风险,包括决策风险和运行风险,以及最后利益分配的风险,“风险”意识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律师工作的价值魅力在于它是无形的,它不体现在具体的物上,这也是上面认为律师不创造价值观点的立足点,这也导致很多人否认律师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的关键所在。

律师工作就其本质上来说,是智力成果,是上层建筑,它指导企业的工作,并服务于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企业高层的决策、项目运作前期的尽职调查、项目运作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人的关系(劳资)、物的关系(产权、所有权)、企业文化等,均与律师的工作息息相关。

一个成功的企业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就必须立足于规则,而律师天生就是规则的制定者、实施者,社会生活瞬息万变、而不变的是规则,一切都按其固有的规则行事,从而形成社会的向前发展。

专业人员做专业事,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隔行如隔山,也让很多社会精英为之折腰;资源整合,也就顺应社会的发展,成为大家的一致选择。

律师工作是社会工作中的一部分,有义务、也有权利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