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或为楼市的疯狂所累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蓝皮书指出,今年我国房地产政策调控将面临“攻坚战”,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呼唤政策和体制改革深化。并预测,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可能将在今年被迫陆续出台,进一步严厉的调控政策可能向存量市场延伸,住房持有环节可能成为未来调控的重点,将严重影响多套住房持有人群的既得利益,增加政策出台和实施难度。

为使疯狂的楼市回归理性,调控当局已长久而持续地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屡屡让民众深刻感受到了当局调控楼市的良苦用心。然而现实却总是与当局“唱反调”,房价久调不下,似乎与调控政策展开了“拉锯战”,若调控力度稍有松动,房价就会有一飞冲天的冲动!在这场“拉锯战”相持不下,不乏有“调控可能沦为常态”的声音冒出,暂且不论常态与否的问题,在房价依旧高耸,楼市依旧有疯狂因子作祟的情况下,当局的调控仍在继续,现在,正有将调控重点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移之势。

对住房持有环节进行调控,目前最引人视听的就是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房产税已经进入酝酿和试点阶段,重庆和上海率先开始了政策试点探索。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的开征并没有收到预期中的立竿见影之效,房价似乎并没有太过理会房产税的声令词严,依旧我行我素。进一步更加严厉的调控政策将伸向存量市场,重点集中于住房持有环节的预测让人不由得联想到房产税,房产税在楼市调控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杀手锏?

每开征一项税收,就意味着政府要从老百姓手中转移出一部分财富,对于富者而言,这或许对其毫发无损,而对于广大中产阶级,更对于广大“金字塔”底的农民群众而言,这或许就会产生晚饭是吃荤还是吃素的问题。就征收房产税而言,或许广大农民群众难以与之有交集,然而对于同样众多的中产阶级而言,这或许就如割肉般疼痛了!

税收之基在于“取”,税收之本在于“用”。是否该“取”,应首先征求这“取”的对象的意愿,是否有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来让群众心甘情愿被“取”。于此,房产税征收以后应当如何“用”之于民,这或许是“取”之前政府当局应当向民众填交的答卷。税收不能说征就征,新征一个税种,连倡导私有制的西方国家都必须广征民意,我们全民所有制之国岂能落后?

调控者之所以调控,是希望民众过得幸福,不用为疯狂的楼市所累,终其目标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而我们依旧记得,课本中所提到的实现共同富裕,是要先富“带动”后富,所用动词为“带动”二字,而非杀富济贫中的“杀”!任何人都有凭借自身勤奋努力,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财富的权利,不能因为富裕以后多买了几套房就沦为“枪靶”,成为攻击的对象,不能希望通过征收房产税来“严重影响”甚至“直接冲击”多套住房持有人群,这是非理性,也不应当有的心理。

不能否认,先富者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市场中,某种程度上造就了“炒房”一事,推高了房价。但同时也得承认我国目前投资环境不畅,部分先富者手中大量盈余的资金因无处可投便流向了房市,不能“带动”后富的同时,也为努力着要富起来的人们带去了种种忧愁和烦恼。如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更好地投入实业,或许也是调控当局应当面对的重大课题!

房产税若开征,必须有个正确的定位。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范畴,许多国家都将其作为调节贫富差距、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在我国开征房产税,也应当转变其控制房价的目标定位,房产税并非房价调控的“杀手锏”!房价的涨或跌不应当由税收来控制,也不是税收所能控制的事儿!

在我国,购了房并不代表永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仅仅是70年的用益物权。70年后,房屋终究要被收回。可尽管如此,买房的欲望始终强劲,这或许不完全是因为民众不在乎70年之住,而是受内心强烈的不安全感所驱使,担心老无所养,老无所归,担心一世漂泊,居无定所。房子,就好似一根定心针!

调控当局调控房市,回稳房价,必须抓住供求矛盾这一根本。与此同时,或许还应该关注一下购房人的内心世界,通过完善各方面的保障制度,解决购房群体心中所担忧的问题,设法不让大家都挤向“买房”这并非唯一的排忧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