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有哪些主要的区别

在一般的人的头脑中,一般不会出现这两个建设工程方面的术语,而事实上,这两个概念无论是对他们的生活还是工作都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从事建设工程的参与人,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弄清楚这两个概念有助于弄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界限,更重要的是在责任承担方面会有实质的影响。

所谓劳务分包,就是指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中除主体结构施工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对应双方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第二,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筑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第三,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的属于合法行为,法律法规并没有加以禁止。

第四,法律后果不同。这也是区分二者的主要目的所在,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