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房地产纠纷为何激增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然而,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商品房交易合同纠纷不断增多,群体诉讼也越来越多。具体分析这些案件,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合同不健全、房地产市场准入门槛偏低、开发商自身问题严重及购房人维权意识增强等现象明显。

当前,我国商品房交易大多是期房交易,购房人一般都是根据沙盘模型与开发商进行交易,很少也很难对管道、配件、建筑材料质量、设施布局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至于开发商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其自身根本无法控制的周边环境、未来发展等“美景”,合同中更是无从体现和追究。

同时,期房制度的其他消极影响也不可低估。期房合同中,购房人先交钱,开发商才盖房,后期交房、办证、维护等义务能否兑现,实属未知。现实情况无数次证明,大量开发商出于逐利之天性,以降低房屋质量、更改既定规划、克扣配套设施等方式降低投资成本的事例屡见不鲜。有的开发商手续不健全就违规开工,导致购房人即使入住,也长时间或根本就拿不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一些实际上纯属“空手套白狼”的中小开发商“寅吃卯粮”,经常玩着贷款买地、预售筹钱、重复抵押等把戏,一旦资金链断节,各种纠纷就会纷至沓来。

至于房地产纠纷的主角——开发商,由于房地产市场准入门槛偏低,而房地产行业又明显存在着巨额利润,一些企业和个人纷纷投入这一行业。这些企业和个人中,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履约能力,经常是通过挂靠、承包等方式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被挂靠或发包企业则往往只收钱不管事,一旦出事,就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担责。

实践中,大量开发商以家族企业或其他极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形式出现,实力有限,管理粗放,生死之间完全依赖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等人的个人行为。个别开发商为低价拿到土地不惜铤而走险,违法乱纪,一旦东窗事发,整个公司马上乱套,延期交房、无法交房甚至“烂尾楼”等诸多问题也就不可避免。

另外,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社会整体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意识到个体局限性的购房人开始联合起来,多以群体形式展开维权行为,一旦不能奏效,许多购房人便以堵路、上访等方式向开发商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