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时,别忘记还贷!

退房时,您是否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也解除了《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在提供咨询的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小汪在贵阳市金阳新区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同时交纳了12万元的首付款。后因种种原因,小汪欲退掉这套房子,本以为会遭到开发商的百般阻挠,然而让人喜出望外的是,开发商很爽快的同意了小汪的退房请求并如数归还了首付款,甚至没有让小汪承担违约金。然而2个月后,小汪莫名地接到了银行寄来的催款通知单,被告知已经拖欠银行利息及按揭月供款数千元。经询问才知道,办理退房手续后,开发商并没有和银行办理解除按揭的手续,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手里还握着银行的几十万贷款没还,而该笔贷款的月供和利息都落在了小汪的身上。当小汪再去找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的态度却是一百八十度逆转,一拖再拖,久久不采取还款行动也不给予答复。

小汪的苦恼源自于:办理退房手续以后没有及时办理解除按揭贷款手续,或者说小汪并没有退房还需同时解除贷款合同的意识。

实际上,买房并非一书购房合同的事儿。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绝大部分民众都是通过按揭贷款来买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除了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外,还不得不与银行签订《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等。因此,退房也并非解除购房合同就了事的。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退房人在退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解除与购房相关的各种合同。上文提到了在购房时可能会签订的很多相关合同,在诸多合同中,除了《购房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开发商以外,其余都不是开发商。退房时所能解除的也只有购房合同,而其它合同还需找到相应的合同当事人办理解除手续,唯有解除了所有与购房相关的合同,退房之事才可谓完成,否则退房人还将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解除《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尤为重要。除《购房合同》以外,以未解除《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所造成的后果最为严重。原因在于,开发商掌控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贷款,若不解除贷款合同,他们可以一直占有并将贷款另作他用,而相应的月供和利息却由退房人自己来承担,这对于已经解除了《购房合同》的退房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退房人若不及时采取行动,就会收到银行发来的催款通知,被告知若连续3个月不还款,累计超过6个月的,将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

第三,解除合同于法有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在与银行交涉要求解除《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时,银行或许会以违约方在于开发商而不是银行本身为由拒绝解除合同。此时退房人可以上述规定为由解除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理也适用于其它相关合同。

另外,在退房时,需要同开发商签订一份《退房协议》,协议中除了明确退房原因及相关善后工作以外,务必要明确约定由开发商全额退还贷款,并且免除退房人的还贷责任。如此约定以后,若开发商未归还贷款,银行也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退房人也由此可以明责保身,避免诸多无谓的风险。